摘要
发展农村社会保障事业,必须走出我国农村人口多、国家无财力承担的误区。从公平的角度看,对处于弱势地位的社会成员,政府都有责任和义务予以必要的帮助。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是一项全新而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政府作为社会保障责任主体,必须做好相应的工作才能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平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仅是维护人权的基本手段,也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而且是社会进步和政治文明的重要表现。
出处
《改革与战略》
北大核心
2006年第8期79-80,共2页
Reformation & Strate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