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朱某,原西安市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处副处长,研究生学历。2002年,朱某在任两安市土地管理局(现国土资源局)规划处主任科员期间,负责承办蓝田县汤峪河滩和曳湖镇灞河河滩1536亩开垦耕地项目的立项审批、施工质量检查、验收、结算等具体工作,该项目施工方西安城投土地整理开发公司总经理杜岳鸿为感谢朱某提供的便利。于2002年7月和8月分别送给朱某25万元和15万元人民币。朱某将杜岳鸿送给的40万元人民币据为己有。朱某已被移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出处
《河南国土资源》
2006年第9期52-52,共1页
Henan Land & Resour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