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调整佳木斯市部分行政区划的请示》(黑政发[2006]4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同意撤销佳木斯市永红区,将其所辖行政区域划归佳木斯市郊区管辖。郊区人民政府驻友谊路。上述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你省自行解决。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勘定。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2006年第26期48-48,共1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