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在总结学术界关于创造价值的劳动的研究基础上,论述了创造价值的劳动是一个复杂系统。根据其复杂程度不同而导致的“部分质变”,将它划分为手工工具──体力型、机器──脑力型和信息──智力型三个层次,与价值量的关系依次是简单比例关系、倍数关系和指数关系,三个层次的劳动价值理论共同构成了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完整体系。
出处
《科学技术与辩证法》
CSSCI
1996年第4期11-15,共5页
Science Technology and Dialectics
基金
山东省教委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科技第一生产力与价值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