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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质监部门积极服务高速公路治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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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全面综合治理山东省高速公路超限超载现象,自2006年4月1日起,山东省高速公路全面实行按“吨公里”计重收费。为全面保障山东省按“吨公里”计重收费工作的顺利进行,山东省质监部门对全省范围在用的650台高速公路计重装置进行强制计量检定,包括京沪、京福、济青等全省范围15条高速公路,计11180公里行程。首次检定463台高速公路计重收费装置,一次通过率达到43.9%,在经过调试后,合格率达到99.5%,还有0.5%设备需重新维修。
出处 《福建质量技术监督》 2006年第8期37-37,共1页 Fujian Quality and Technology Superv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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