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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外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可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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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税总局和发改委发文,明确3类外资企业在采购国产设备时可享受增值税退税政策。这3类外资企业包括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外商投资企业、从事交通运输、开发普通住宅的外商投资企业以及从事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生产的中外合作企业等。该办法自2006年7月1日起执行。
作者 钱冶
出处 《工程机械与维修》 2006年第9期110-110,共1页 Construction Machinery & Mainte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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