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曾经有这样一个对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的测试,请100个人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品尝;去掉瓶子上的品牌标贴后,喜欢百事可乐的占51%,喜欢可口可乐的占44%,但在不去掉品牌标贴的情况下,喜欢可口可乐的占65%,而喜欢百事可乐的仅占23%。从44%到65%,一张红色的标签为可口可乐争取了21%的附加值。这就是品牌的力量。凡涉及品牌的地方,肯定会牵涉到“品牌代言人”。广告业人士不断探索新营销传播形式,体育作为聚合注意力的重要渠道的角色日益凸显,体育营销和明星代言广告在这种背景下应运面生。
出处
《新体育》
2006年第9期36-38,共3页
New Spor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