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本市外省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所呈现出的高发率、暴力化、犯因集中等特点与他们入所前的社会生存环境有较直接的关系,属于社会改革过程中的发展必然,并在服刑状态下表现出这一特殊群体的行为和心理适应。随着社会综合改革所带来一定时期的经济差异,因户籍差异所带来的司法处遇不同和社会交互环境的变化将对犯罪的主体构成、恶性程度、方法数量等方成产生影响,尤其需要在当前包括政府及刑事司法等部门在内的多方面力量进行多层面的整合管理。
出处
《青少年犯罪问题》
2006年第5期22-24,共3页
Issues on Juvenile Crimes and Delinquen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