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现阶段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与目标提出了新要求。适应和谐社会的新要求,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看,我们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结构合理,协调各阶层利益,完善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以公平公正为宗旨,关注新兴阶层与特殊群体,创新社会保障体制;以“安定有序”为目标,防范社会生活重大风险,建立新型的、综合性的社会保障救助制度;体现“生活质量”原则,重视微观上公民心理的“和谐社会”的构建,促进社会福利保障制度的发展。
出处
《理论导刊》
北大核心
2006年第9期6-9,共4页
Journal of Socialist Theory Gui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