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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博客告博客案宣判 大学生被判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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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因认为扬州大学学生张明在博客里发布侮辱自己的文章,“老博客”沈阳将“秦尘”张明告上法庭,索赔10000元。9月11日,海淀法院宣判了这起中国首例博客告博客案,张明被判在博客网道歉,并支付千余元取证费,沈阳的其他诉讼请求被驳回。
作者 朱燕
出处 《通信业与经济市场》 2006年第9期47-47,共1页 communnication & economic mark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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