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评《物权法(草案)》关于基本原则的规定 被引量:4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将物权法定与物权公示两项原则固定为实证法规范,这一做法本无不可。问题在于,我国物权法草案似乎颇有画虎不成之嫌,其相关规定或者几乎不具有规范品格,或者被错误地表述了规范构成。实际上,上述两项原则均非必得专列条文而置于总则,《德国民法典》即通过各具体规范加以体现。考虑到提取“公因式”之作业本就难度极高,1如果草案制定者无法在短时间内透彻地理解必要的法律理论,放弃在总则部分规定物权法定与物权公示两原则的想法,也许是较为明智的选择。
作者 朱庆育
出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5期128-132,共5页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12

  • 1卡尔·拉伦茨.《德国民法通论·上册》,王晓晔等译,谢怀十式校,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页5.页300—301.
  • 2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http://www.npcgov.cn/zgrdw/common/,访问时间:2006年6月9日
  • 3http://www.npc.gov.cn/zgrdw/common,访问时间:2006年6月9日
  • 4.《德国民法典》[Z].,..
  • 5王泽鉴.《民法物权1通则·所有权》,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页36—37.
  • 6鲍尔·施蒂尔纳.《德国物权法·上册》.张双根译.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7页、第61页以下、第62页、第63页、第295页
  • 7卡尔·拉伦茨.《德国民法通论·下册》,王晓哗等译,谢怀械校,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页649.
  • 8.[EB/OL].http://www.npc.gov.cn,.
  • 9曼弗雷德·沃尔夫 吴越 李大雪译.《物权法》[M].法律出版社,2002年.第4页,第5页.
  • 10《德国民法典》第873条以下,台湾民法典第758—761条.

同被引文献44

引证文献4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