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紧急行政程序是紧急状态下的一种特别的行政程序,在我国国家应急制度走向法治化的今天,理论界及实务界应充分关注紧急行政程序问题。域外的立法经验可以为我国紧急行政程序的规范提供借鉴。实行紧急行政程序应遵循效率原则、公益原则、比例原则。在紧急状态下,具备一定的条件后可以启动紧急行政程序,行政主体在对危险的等级和类型识别判断的基础上决定采取何种紧急行政措施,紧急行政程序中公民应当履行更多的法律义务,权利也将受到一定的限制,但对违反紧急行政程序的行政行为可以申请法律救济。
出处
《甘肃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5期163-167,182,共6页
Gansu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