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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广告内容能较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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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一 李先生看上了A楼盘,该楼盘广告上所写的“附设豪华会所及运动设施,一梯两户”让李先生非常心动,于是签署了该楼盘的《商品房购销合同》。当李先生入住时,却发现楼盘的设计和广告上所写的完全不同.不但没有会所和运动设施,“一梯两户”也变成了“一梯四户”。李先生立即要求解除合同。但开发商却表示该广告的内容没有载入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已签订的合同不能解除。
出处 《党员生活(湖北)》 2006年第9期55-5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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