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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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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集体林权不改不行,不改林业管理难度大,农民群众得不到实惠,改革势在必行。 我省集体林地占全省林业用地的80%以上,对改善生态环境和发展林业产业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通过开展稳定山林权、划定自留山和责任山的林业“三定”工作,扩大林业经营自主权和实施林业分类经营改革,在一定程度上解放和发展了林业生产力。
出处 《云南农村经济》 2006年第5期82-8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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