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8月27日.经过12年的起草和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获全国人大通过,并将于2007年6月1日起施行。随着这项法律的实施,作为国有企业“最后保护伞”的政策性关闭破产也将于2008年底退出历史舞台。除已列入国务院总体规划的政策性关闭破产2116户国有企业外.其余约10万户国企将失去“特殊照顾”.这就意味着.今后国企只能依据企业破产法,选择市场化的退出机制。因此,全国特困劣势企业纷纷抢搭最后一趟“末班车”。有关专家预言,中国或将迎来新一轮破产潮。
出处
《中国科技财富》
2006年第10期17-17,共1页
China Science and Technology Fortune Magaz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