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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应明确五个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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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万宝瑞在2006年第15期《求是》杂志上撰文指出,新农村建设要明确五个关系:一、明确新村庄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的关系。新村庄建设主要是村容村貌建设;新农村建设则是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党建五位一体的系统工程。二、明确县城经济和县域经济的关系。县城经济在地域上仅指城区本身,在产业上仅指二、三产业。而县域经济则涵盖县城和农村的农业、工业和服务业,是按照城乡一体化、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城乡统筹的要求进行发展的。三、明确新农村建设主体与投资主体的关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坚持以农民为主体。
出处 《新长征》 2006年第10期33-3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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