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新办法》)主要规范的是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收购活动及相关权益变动活动的信息披露行为,着重对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和间接收购予以规范。将现行的《收购办法》和《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合二为一,将持股5%以上视为收购的预警点,持股20%以上须作详式信息披露,30%以上须采取要约方式或者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其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出处
《中国科技产业》
2006年第9期77-78,共2页
Science & Technology Industry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