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美国FDA的Marlene E Haffner说:“很少有人会怀疑罕见病药物法于1982年通过后降低罕见病患者的困境的程度”。
在1982年以前的十年,FDA批准的罕见病药只有10种,而在罕见病药法通过后已有282种这类药物和生物制品被批准和上市。Haffner指出,不管是罕见病药还是常见病药,开发过程既长又贵。但罕见病药法为研究人员及制药公司提供了开发罕见病药的激励,包括税额减免、FDA批准后七年的专营权及帮助开发。
出处
《国外药讯》
2006年第9期2-2,共1页
World Pharmaceutical Newsle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