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治理是政府的行政活动在社会管理方面的一种延续,其实现的过程不仅具备与行政管理的科学性相一致的制度化、技术化操作的路径,同时还应受到行政伦理原则的制衡,通过二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实现社会治理效果最佳化。为此,政府在社会治理上路径选择上必须考虑行政伦理制衡问题。例如近期对大连市设立“禁讨区”的争论,就探讨了社会治理路径选择与行政伦理之间的制衡关系,从构建和谐社会视角出发为政府治理社会问题提供了思路。
出处
《中州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5期152-155,共4页
Academic Journal of Zhongzh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