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中国9月实施生态工业园区标准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2006年9月1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将根据已公布的三项标准对生态工业园区进行建设、管理和验收。这三项标准是:《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行业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和《静脉产业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规定基本条件和验收标准分别为21、19和20个,这些指标归纳为经济发展,物资减量与循环.污染控制和园区管理四类。
出处 《环境污染与防治》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06年第9期710-710,共1页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 Control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