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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非外汇形式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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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规定,所有外商投资企业应自2002年起要编制《外汇收支情况表》,并由注册会计师审核,出具“外汇收支情况表”的审核报告。在实际工作中,笔者发现不少单位的财会人员对《外汇收支情况表》中的“非外汇形式资产”项目的含义及编制方法等不太熟悉,在此,笔者对此内容作一肤浅的解析,以期能帮助大家理解和掌握“非外汇形式资产”的会计意义,进一步提高会计核算质量。
作者 于淞
机构地区 苏州大学商学院
出处 《江苏商业会计》 2006年第5期20-22,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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