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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义务教育将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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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强调,要贯彻把义务教育工作的重点放在农村的方针.通过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保障办学经费,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加快农村义务教育发展.实现让每一个农村孩子都有学上、都能上得起学的目标。今明两年将在全困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的学杂费,同时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和完善政府投入办学、各级责任明确、财政分级负担、经费稳定增长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教师工资必须列入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证。
出处 《教师博览(上旬刊)》 2006年第10期13-1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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