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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有期徒刑刑期的起算日如何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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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按照刑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对折抵刑期,都能清楚计算,但对刑期的起止之日则有不同的理解。
出处 《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2006年第8期110-110,共1页 People's Judic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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