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同一法院在不同案件中是否可以对同一财产采取轮候查封、扣、押、冻结保全措施?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编辑同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28条规定,对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其他人民法院可以轮候查封、扣押、冻结。那么,同一法院在不同案件中是否可以对同一财产采取轮候查封、扣押、冻结保全措施呢?
出处 《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2006年第8期111-111,共1页 People's Judicature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