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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击江门镇级行政区划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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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1年,广东省委、省政府发出了《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乡镇行政区划的通知》(粤发[200119号文),在全省开展调整乡镇行政区划工作。在推行这项工作的过程中,由于行动早,力度大,江门市的调整乡镇行政区划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其中有些问题是江门独有的,有些也是我省其他地区同样遭遇的难题。编发这篇文章,目的是希望大家共同来关注这些问题,把脉诊治,更好地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
机构地区 江门市民政局
出处 《广东民政》 2006年第8期38-40,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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