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指出,对制度的负面道德评价不足以推导出制度的载体———组织,或在此制度下完成制度性行为的个人的负面道德评价。第二部分重新审视道德共同体中的组织意向性(or-ganizationalintentionality)以及由此引出的组织成员资格。这两个概念是作者二十多年前提出的,在此作者对组织意向性这一概念做了修正。他此前论说的基础,是在欲望—信念组合模式中理解意向性,而本文的论述则更倾向于本能。第三部分论述道德评价的推理差异如何影响我们对道德世界复杂元素的理解。
出处
《国际社会科学杂志(中文版)》
2006年第3期169-179,共11页
International Social Science Journal(Chines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