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南宋杭州“说话”伎艺较北宋得到长足发展的主要标志,就是文体意识的进一步成熟,出现了“说话”家数的分类。“说话”四家为:第一家“小说”,包括烟粉、灵怪、传奇;第二家“说公案”,内容皆是朴刀、杆棒及发迹变泰之事;第三家“说铁骑儿”,内容多写士马金鼓之事;第四家说经,内容是演说佛事。“说话”与往常列入家数的“说参请”和“讲史”,都是当时瓦舍中处于同一层面上的说讲伎艺,不存在类属关系。
出处
《浙江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5期212-215,共4页
Zhejiang Social Sciences
基金
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基金资助项目"杭州小说研究"(N04WX10)阶段性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