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国务院关于“十一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批复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委、监察部、环保总局、统计局: 环保总局、发展改革委《关于申请批准〈“十一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请示》(环发[2006]9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机构地区 国务院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2006年第27期7-12,共6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