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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在哺乳期间受特殊劳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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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女职工在哺乳期间受特殊劳动保护襄樊市劳动局叶星某有色金属冶炼厂女职工王淑贞一胎生下两个婴儿。产假休完后,她仍被厂方安排到产前工作过的炼铅车间上班。王淑贞像其他人一样每天上三班倒,即经常上夜班,有时还被厂方延长工作时间。她多次向厂方要求调换到劳动强度比...
作者 叶星
机构地区 襄樊市劳动局
出处 《劳动保护》 北大核心 1996年第9期20-21,共2页 Labour Prot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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