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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颁(换)发农药产品生产批准证书名单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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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审核合格的1119个产品颁(换)发农药产品生产批准证书名单予以公告。本次颁(换)发农药产品生产批准证书的有效期,原药品种为5年,加工、复配、分装品种为3年。
出处 《农化新世纪》 2006年第10期10-10,共1页 The New Century Of Agroch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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