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2001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了第四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五年来,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得到广泛普及,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逐步增强;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为维护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实现“三五八十”四大奋斗目标和“三步走”战略第一步目标发挥了重要的保障作用。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我市“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推进天津滨海新区的开发开放,加快“三步走”战略的实现,建设平安天津、法治天津、和谐天津,有必要从2006年到2010年在全市组织实施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为此,特作如下决议:
出处
《天津人大》
2006年第9期9-10,共2页
The People's Congress of Tianj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