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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可承受范围”不是涨价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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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涨价”变成一个敏感的字眼时,相关部门便最推崇一种新的思维,那就是所谓“百姓可承受范围”。跨行查询收费遭到普遍质疑时,银行的解释也是“低于国际收费标准,百姓可以承受”;正在酝酿中的水价上涨,建设部门又说,会在老百姓许可和承受范围之内,还水价一个真实的“面孔”。但是,何谓“百姓可承受范围”,从当前百姓对公共产品跟风涨价的抱怨和质疑中,我们丝毫感受不到有关部门所谓“百姓可承受范围”涵盖了百姓认可的“范围”。恰恰相反,却存在着不小的差距。
作者 成露
出处 《党建文汇(上半月)》 2006年第10期28-2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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