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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源法院涉农案件“调”字当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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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年以来,该院共审结各类涉农案件28件,以调解方式结案26件,调解率达94%,当庭履行18件,及时有效地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凌源法院针对涉农案件时效性较强的特点,在坚持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等原则的基础上,在审理涉农案件时重点突出“调”字。
作者 陆宝华
出处 《辽宁人大》 2006年第8期44-4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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