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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党员教育转化和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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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现就做好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党员的教育转化和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 党员是党的细胞,党员的先进性是党的先进性的具体体现。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坚实基础和可靠保证。总结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经验,认真贯彻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的原则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及时加强教育,促使他们改正缺点,弥补不足,尽快转化为合格党员。
出处 《支部生活(山东)》 2006年第10期16-1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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