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们常说:“律师的天职就是为当事人争取尽可能多的权益。”对此,我深有感触。做专职法律援助律师,今年已是第四个年头。四年里,我和我的同事们帮助过因高压电击失去双臂的少年,因难以忍受丈夫虐待而精神失常的姐妹,因矿难而终身瘫痪、子女辍学的工人……我亲眼看到这些生活在最底层的贫苦百姓正亲历不公,却很难得到正确的引导和有效的帮助。他们像饥饿中需要食物一样渴求着法律援助。他们给了我一个梦:就是将自己的所学实用于工作,服务于民众,为弱者伸张正义,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亘古的理念。特别是刑事案件中,帮助被告人依法提出无罪或者罪轻的意见,对当事人而言不仅是公平与正义的体现,更是对一颗冰冷绝望的心,甚至一个脆弱微息的生命的拯救。我的第一次无罪之辩是为一审判处死缓的楚某辩护。当我到看守所会见他时,他正一遍遍反复念叨着:“我没有杀人,我没有杀人……”从他无助和濒临崩溃的眼神里,我感觉到了肩上的重任,也感觉到了勇敢面对和傲然前行的力量。通过无数个白天的调查走访,无数个黑夜的挑灯阅卷。终于,在激烈的庭审后,法庭采信了我的辩护意见,被告人得以无罪释放。望着薄薄的一纸判决,我想在我的梦想里不仅播种着公平和正义,还播种着人间的温情和希望。当然,律师付出的种种努力,有时并不仅是为了追求胜诉的奖赏。另一个案子,更让我读懂了判决背后刑辩的价值。那是一个被告人涉嫌强奸、故意杀人的案子。历时三年,进行了三次一审程序。我也相应地作了三次疑罪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