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构建和谐社会,一是推进社会公平,建立一套全社会能够认同和接受的社会公平和公正的准则,使各个群体和阶层能够和谐共处。二是完善社会组织,让公民、公民性的社会组织以主体姿态,以自助、自治的方式组织起来,参与社会管理,参与社会矛盾的解决;国家通过公共政策,支持社会组织、志愿者组织活动,调节社会资源的分配。三是集聚社会资本,培养以责任、信任和诚实为核心的价值体系,奠定和谐社会的价值基础。在现阶段,我国地方政府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内涵及外延均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构建和谐社会必须进行地方政府公共事务管理的创新。
出处
《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5期11-14,共4页
Journal of Lanzhou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