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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房价上涨的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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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国税总局出台相关通知,要求自8月1日开始,国内居民在进行个人二手房转让时。所得收益须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税。该税率为固定的20%。该通知还首次明确了一系列的操作细则和税前扣除项目。(《京华时报》7月有27日)
作者 彭兴庭
出处 《法制与经济》 2006年第09X期7-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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