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9月1日起,我国生态工业园区将依照《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行业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和《静脉产业(资源再生利用产业)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这三项标准进行建设、管理和验收。
这是国家环保总局首次发布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这三项标准对生态工业园区提出了三项基本要求:
一是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及各项政策要得到有效贯彻执行,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破坏事件。
出处
《企业技术进步》
2006年第9期48-48,共1页
Technological Development of Enterpri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