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摄影的尊严在丁纪实”这句话并非纪实摄影家的自许,而足出自被一部分最有进取精神的中国纪实摄影家有意识地拒绝的一类摄影——关于观念摄影的的一本书,邱志杰在他的近著《摄影之后的摄影》的第8章就以这句话作标题。邱志杰说:“摄影史所做的是尽可能夸张地去建立起媒介自身的价值感,而其实我们对摄影的信赖恰恰在于它最忘我的时候。我们派遣一位摄影师去拍摄一次节日集会或婚礼,我们希望他能悄无声息地工作,最好不要让人们感觉到它的存在。由于摄影的出现本身就是服务于‘客观’的理想,摄影必须成为一种透明的媒介。”作为“透明的媒介”几乎是摄影与生俱来的特性,
出处
《湖北美术学院学报》
2006年第2期26-27,共2页
Hubei Institute of fine Arts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