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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建议制售假货应被处以刑事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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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欧盟负责司法、自由和安全事务的副主席弗拉蒂尼于2006年4月26日提出一项立法建议,要求在欧盟范围内对制造、销售假冒商品的行为处以有期徒刑等刑事惩罚,以遏制日益猖獗的制假售假行为。这是继去年欧洲法院裁定欧盟委员会有权动用刑罚来保障欧盟政策的落实以来,欧盟委员会首次提出一项要求通过刑罚来打击犯罪的立法建议。根据这一建议,制假售假行为将依照其情节轻重受到惩罚。
出处 《商务与法律》 2006年第3期47-4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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