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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条渠道促进积极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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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近日在接受《工人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多年的探索、实践表明。解决就业问题有四条主要渠道:一是由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二是由企业吸纳就业;三是由政府开发公益岗位安置就业;四是由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主辅分离分流安置富余人员。
出处 《人大论坛》 2006年第10期44-4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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