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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和”的辩证法与传统价值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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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和”,即和谐之意。中国哲学认为,和谐是事物固有的状态,从辩证法的视角审视,传统之“和”,表现为“杂多之和”与“对立面之和”。传统之“和”,是农业型的自然经济和家国同构的宗法型的社会的产物,对中国社会的影响是深刻而多方面的。因此,对于“和”的传统价值也要辨证地看,既要看到其正价值,又要看到其负价值。
作者 迟成勇
出处 《长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年第3期49-52,共4页 Journal of Changhu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1

  • 1国家教委高教司组编,张岱年,方克立.中国文化概论[M]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4.

同被引文献6

引证文献2

二级引证文献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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