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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的法治改革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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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78年,中国从总结10年“文化大革命”破坏民主践踏法治的深刻教训中认识到.没有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就没有中国的现代化。因此,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极大的权威性,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最高决策层把发展民主政治和健全法治确定为国家坚定不移的基本方针,标志着中国的民主法制建设进人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出处 《青海人大》 2006年第5期54-58,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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