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现阶段城市化处于集中式的发展阶段。在这种城市化过程中,土地征用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对失地农民基本的食物保障、收入保障和住宅保障构成了威胁,从而使部分失地农民陷入贫困,增加了城市就业压力,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因此,应该运用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手段保护失地农民的权益。应该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多方面协调保护失地农民的权益。失地农民也应该积极择业和创业,以保护其自身的权益。
出处
《农村经济与科技》
2006年第9期40-41,共2页
Rural Economy and Science-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