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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消费品安全条例》的实施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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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香港“消费品安全条例”已于1995年10月正式实施。该条例的实施将过去只有某几类消费品如食品、药品及玩具等受法例管制扩展到全面性管制消费品的安全,例如以往发现不安全的折柜、折床、瓷碟、化妆品和避孕套等消费品,将纳入监管范围。根据新法例,任何制造、进口或供应的消费品未能符合一般安全规定或任何已制定的安全标准,即属违法。
出处 《福建标准化信息》 1996年第3期34-3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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