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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切实提高政法队伍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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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在认真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中外法治文明优秀成果的基础上,作出的一项重大理论创新,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也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地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头脑、指导执法实践,全面推进“平安宁波”、“法治宁波”建设,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当前我们各级政府部门和广大政法干警重中之重的任务。
作者 巫波伦
机构地区 中共宁波市委
出处 《宁波通讯》 2006年第9期6-8,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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