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律权威是基于法律的合正义性、法律的合理性,由国家强制力保证的,获得社会主体信服并一体遵行的至上性体现,法律的实质良善性是法律权威形成的伦理基础,法律的工具性是法律权威形成的效力根据,法律的社会性是法律权威形成的事实根据。根据法律权威的运行状态和形成机理,说明法律权威形成的内在根据是法律的合正义性、法律的合理性、法律的规律性;法律权威的外在根据是社会经济生活的客观需要和国家强制力。
出处
《湖北社会科学》
2006年第2期144-146,共3页
Hubei Social Sciences
基金
中南民族大学校级青年科研项目"民族地区的神圣信仰对树立法律权威性的现实价值"的阶段性成果。项目批准号:YSQ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