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NAFTA第11章允许外国投资者直接提起对东道国的仲裁请求,使得投资者的权利得以有效保证。然而,当外国投资者为这些前所未有的广泛权利欢呼雀跃之时,有不少学者已经在担忧这样一个“投资者-国家”争端仲裁机制将给东道国主权带来怎样的消极影响,特别是在东道国维护公共健康利益的领域,主权权力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随着越来越多损害赔偿请求数额惊为天价的投资争端仲裁案件不断出现,这种忧虑在国际社会中悄然蔓延开来,社会公众要求本国政府在投资自由化浪潮中切实维护公共健康利益的呼声在不断高涨。
出处
《湖北社会科学》
2006年第3期147-151,共5页
Hubei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