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胎儿是否享有生命权是一个争论激烈的问题。目前司法实践中胎儿生命利益遭到侵害的纠纷也越来越多,而我国现行法律对胎儿生命权的保护严重缺位,导致胎儿利益得不到有力的保护。本文认为,未出生的胎儿作为“人”发展中的一个不可逾越的阶段,类似与自然人的法律地位,应赋予一定的民事权利能力,其生命健康权益也应受到类似于自然人或某些情况下等同于自然人的法律保护。文章最后提出了在未来民法典中应设定胎儿生命权保护的初步设想。
出处
《宿州教育学院学报》
2006年第5期24-26,共3页
Journal of Suzhou Education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