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隐患整改要防止“整而不改”,除了各级各部门要态度坚决外,最重要的是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落实责任制,增强整改的约束力,制度更具有全局性、根本性和稳定性。现在的问题是,整改措施都有,但实施这些措施时,由哪个部门监督,几个部门共同监督由谁牵头、如何监督,问题出现“整而不改”当如何解决等等,却没有明确规定,因而弹性很大,不好操作。为此,各级政府和安全监管部门要针对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让其制定出操作性强的整改措施,对没有及时整改的,落实处罚措施。这样,才能使纸上的东西真正落到实处,有效地防止“整而不改”现象。
出处
《安全、健康和环境》
2006年第10期56-56,共1页
Safety Health & Environment